一、公司具備什么條件才能上市 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三千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證券交易所可以規定高于前款規定的上市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二、公司上市的特點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可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點,如股東承擔有限責任、所有權和經營權。股東通過選舉董事會和投票參與公司決策等。 (2)上市公司要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須經過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準,未經批準,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發行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 發行的股票不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與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點在于可利用證券市場進行籌資,廣泛地吸收社會上的閑散資金,從而迅速擴大企業規模,增強產品的競爭力和市場占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發展到一定規模后,往往將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開上市作為企業發展的重要戰略步驟。 從國際經驗來看,世界知名的大企業幾乎全是上市公司。例如,美國500家大公司中有95%是上市公司。 首先,上市公司也是公司,是公司的一部分。從這個角度講,公司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分了。 其次,上市公司是把公司的資產分成了若干分,在股票交易市場進行交易,大家都可以買這種公司的股票從而成為該公司的股東,上市是公司融資的一種重要渠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則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場交易(注意:所有公司都有股份比例:國家投資,個人投資,銀行貸款,風險投資)。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眾披露公司的資產、交易、年報等相關信息,而非上市公司則不必。 最后,在獲利能力方面,并不能絕對的說誰好誰差,上市并不代表獲利能力多強,不上市也不代表沒有獲利能力。當然,獲利能力強的公司上市的話,會更容易受到追捧。 三、公司上市的程序 根據《證券法》與《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一)向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出股票上市申請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證券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授權證券交易所根據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序核準公司股票上市申請。 (二)接受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核準 對于股份有限公司報送的申請股票上市的材料,證券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審查,符合條件的,對申請予以批準;不符合條件的,予以駁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補交;預期不補交的,駁回申請。 (三)向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提出上市申請 股票上市申請經過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后,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核準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1、上市報告書; 2、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定; 3、公司章程; 4、公司營業執照; 5、經法定驗證機構驗證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 6、法律意見書和證券公司的推薦書; 7、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8、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證券交易所應當自接到的該股票發行人提交的上述文件之日起六個月內安排該股票上市交易。 《股票發行和交易管理暫行條例》還規定,被批準股票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應當與證券交易所簽訂上市契約,確定具體的上市日期并向證券交易所交納有關費用!蹲C券法》對此未作規定。 (四)證券交易所統一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上市公告 《證券法》第47條規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應當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經核準的股票上市的有關文件,并將該文件置備于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薄蹲C券法》第48條規定:“上市公司除公告前條規定的上市申請文件外,還應當公告下列事項:(一)股票獲準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二)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東的名單和持有數額;(三)董事、監事、經理及有關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債券的情況! 通過上述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上市進行交易。上市公司喪失《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的,其股票依法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監會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總額、股份結構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做虛偽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上市公司有前述的2、3項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且后果嚴重的;或有前述第1、4項的情形之一,在限期內未能消除,不再具備上市條件的,由證監會決定其股票上市。 以上是玖邀開業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公司具備什么條件才能上市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