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臨港新片區全力抗擊疫情助企紓困的若干政策措施》發布。為減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經營負擔,對承租國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免除6個月租金。對經認定的商務樓宇、商場、商鋪等物業載體中,承租非國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3個月1元/平米/天的補貼支持。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防疫物資保障重點企業,經認定給予2022年新增貸款給予50%貼息,單戶企業每半年度貼息金額不超過40萬元。鼓勵銀行在風險基本可控的前提下延后辦理抵押、質押登記手續,先行發放相關貸款。鼓勵銀行加大普惠金融支持規模,建立綠色審批通道,優先支持新片區內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政策措施》提出,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防疫支出給予補貼支持。對零售、餐飲、旅游、酒店重點崗位從業人員按照防疫要求定期開展核酸檢測的費用,給予3個月全額補貼支持;對零售、餐飲、旅游、酒店以及冷鏈企業防疫消殺費用給予3個月50%補貼支持。對冷鏈相關企業因防疫需要進行高風險封閉區設施改造及相關防疫物資等支出,經認定后給予20%的一次性補貼支持。 為減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經營負擔,對承租國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免除6個月租金,其中租期不滿一年的按比例免租(存在間接承租情況的,由最終承租人享受相關政策)。 對經認定的商務樓宇、商場、商鋪等物業載體中,承租非國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3個月1元/平米/天的補貼支持。加快主城區前4個月樓宇政策兌現并將3個月補貼標準提高0.5元/平米/天。 鼓勵各類市場運營主體在協商的基礎上, 為實體經營的承租戶適當減免租金,新片區管委會各類扶持政策優先支持主動減免房租的市場主體。對小微科技型企業上半年形成經濟貢獻區級部分予以全部補貼。 支持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恢復發展。在實施市級餐飲、零售、旅游、交通運輸、會展業紓困扶持政策基礎上,對A級旅游景區(事業及國有單位除外)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企業,按照其上年度經營情況,經認定后對其關閉月份運營成本的20%給予補貼;對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內國內貨物運輸、倉儲、裝卸搬運企業延續實施即征即退政策。 加強融資擔保支持。推動上海臨港新片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履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職責,積極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降低相關擔保費率至0.5%,幫助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續保續貸,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責任,進一步提高擔保風險容忍度,提高融資擔保規模至5億元。鼓勵引導市場化擔保機構加大對新片區企業的擔保力度。 完善貸款貼息政策。優化完善臨港新片區重點企業貸款貼息政策,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防疫物資保障重點企業,經認定給予2022年新增貸款50%貼息,單戶企業每半年度貼息金額不超過40萬元。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積極協調政策性銀行通過提供應急貸款、專項流動資金貸款等多種方式,支持疫情防控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有序推進、平穩運行。鼓勵銀行在風險基本可控的前提下延后辦理抵押、質押登記手續,先行發放相關貸款。鼓勵銀行加大普惠金融支持規模,建立綠色審批通道,優先支持新片區內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鼓勵新片區內銀行爭取分行或總行支持,對科創、民營企業和小微企業等提供差異化金融產品定價,促進相關企業降低融資成本。鼓勵金融機構提升線上服務能力,為企業提供及時、高效和便捷的金融服務。 以下是《臨港新片區全力抗擊疫情助企紓困的若干政策措施》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堅持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減輕市場主體負擔,全力支持相關行業和企業抗擊疫情、恢復發展、渡過難關,努力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助力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在全面落實國家、上海已經出臺政策措施的基礎上,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1.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防疫支出給予補貼支持。對零售、餐飲、旅游、酒店重點崗位從業人員按照防疫要求定期開展核酸檢測的費用,給予3個月全額補貼支持;對零售、餐飲、旅游、酒店以及冷鏈企業防疫消殺費用給予3個月50%補貼支持。對冷鏈相關企業因防疫需要進行高風險封閉區設施改造及相關防疫物資等支出,經認定后給予20%的一次性補貼支持。(責任部門:商旅處、市場監管局) 2.減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經營負擔。對承租國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免除6個月租金,其中租期不滿一年的按比例免租(存在間接承租情況的,由最終承租人享受相關政策)。對經認定的商務樓宇、商場、商鋪等物業載體中,承租非國有房屋從事生產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給予3個月1元/平米/天的補貼支持。加快主城區前4個月樓宇政策兌現并將3個月補貼標準提高0.5元/平米/天。鼓勵各類市場運營主體在協商的基礎上, 為實體經營的承租戶適當減免租金,新片區管委會各類扶持政策優先支持主動減免房租的市場主體。對小微科技型企業上半年形成經濟貢獻區級部分予以全部補貼。(責任部門:商旅處、財政處、投促中心) 3.加快專項產業政策執行。提前啟動對商業、文化、體育、旅游等受疫情影響嚴重行業以及高能級航運服務產業、保稅區新業態創新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加快報批審核、盡早執行撥付。加快對新片區重點企業、生產型和科技型小微企業的專項資金審批立項,對資金分期撥付、符合進度條件的項目,可通過書面服務審議、在線評審等方式,在相關中評、驗收程序完成前提前撥付不超過70%的立項扶持資金,對因疫情影響無法按期完成(驗收)的項目經申請可予以延期。(責任部門:商旅處、高科處、綜保處) 4.支持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恢復發展。在實施市級餐飲、零售、旅游、交通運輸、會展業紓困扶持政策基礎上,對A級旅游景區(事業及國有單位除外)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企業,按照其上年度經營情況,經認定后對其關閉月份運營成本的20%給予補貼;對洋山特殊綜合保稅區內國內貨物運輸、倉儲、裝卸搬運企業延續實施即征即退政策。(責任部門:商旅處、綜保處) 5.加強融資擔保支持。推動上海臨港新片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履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職責,積極為符合條件的企業提供融資增信支持,降低相關擔保費率至0.5%,幫助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續保續貸,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責任,進一步提高擔保風險容忍度,提高融資擔保規模至5億元。鼓勵引導市場化擔保機構加大對新片區企業的擔保力度。(責任部門:金貿處) 6.完善貸款貼息政策。優化完善臨港新片區重點企業貸款貼息政策,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防疫物資保障重點企業,經認定給予2022年新增貸款50%貼息,單戶企業每半年度貼息金額不超過40萬元。(責任部門:高科處、商旅處、綜保處、金貿處) 7.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積極協調政策性銀行通過提供應急貸款、專項流動資金貸款等多種方式,支持疫情防控重點企業和重大項目有序推進、平穩運行。鼓勵銀行在風險基本可控的前提下延后辦理抵押、質押登記手續,先行發放相關貸款。鼓勵銀行加大普惠金融支持規模,建立綠色審批通道,優先支持新片區內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鼓勵新片區內銀行爭取分行或總行支持,對科創、民營和小微企業等提供差異化金融產品定價,促進相關企業降低融資成本。鼓勵金融機構提升線上服務能力,為企業提供及時、高效和便捷的金融服務。(責任部門:金貿處) 8.支持保障企業生產經營?焖偃嫱七M復工復產,根據疫情變化及時調整復工復產要求和疫情防控措施,制訂“一企一方案”,配備“一企一專員”,幫助企業協調解決人員到崗、物資運輸、疫情防控等問題,盡最大努力恢復生產,有力有序提升產能。重大建設項目實施連續封閉施工,按照“一工地一方案”做好建材物資等保障;支持相關項目納入市重大工程復工復產“白名單”,保障原材料、貨物跨區域運輸。對實現復工復產封閉管理的企業和建筑工地,提供統一核酸檢測服務;通過市場方式開展核酸檢測費用,給予3個月50%補貼支持。對重點場所加強疫情預警監測,按要求部署使用“健康核驗一體機”的相關支出,給予補貼支持。支持引導企業創建“無疫工廠”、“無疫園區”等,對持續“無疫企業”,給予激勵支持。(責任部門:高科處、綜保處、建交處、發改處) 9.支持企業數字化轉型。依托工業互聯網平臺,推動企業研發設計、采購供應、生產制造、倉儲物流、產品服務等環節上云上平臺,減輕疫情對企業業務開展的影響。鼓勵電信運營企業在疫情期間,對新片區重點產業領域中的小微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小巨人企業給予企業寬帶服務、云服務、移動辦公等服務月租費用減免。(責任部門:高科處) 10.加強企業用工服務保障。暢通引才用工渠道,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創新發展,對向新片區企業輸送穩定就業員工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400元/人補貼;開展2022年臨港新片區校園招聘系列活動,開辟網上人才市場。提升臨港新片區共享員工服務平臺功能,探索建立企業間用工調劑制度,推動企業人力資源優化配置、供需平衡。優化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政策,對2022年3月起至年底鑒定合格取得四級(中級)及以上相應證書的,補貼標準上浮25%;鼓勵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開展線上職業技能培訓!矩熑尾块T:黨群部(人資處)】 11.提升線上辦事服務能級。在新片區“一網通辦”頻道專欄開通“抗疫情助企業促發展”專題入口,做好助企紓困相關政策和服務的精準推送和線上辦事功能的整合接入。提倡“網上辦”、“遠程辦”,引導企業、個人通過線上渠道申請辦理業務。優化商事登記、工程建設等領域行政審批線上辦理流程,拓展財政資金專項扶持、人才服務、抗疫金融產品等線上服務事項,為辦事主體提供更加便捷的線上服務。(責任部門:制度處、各相關業務部門、投促中心、行政服務中心、審批審查中心) 12.建立應急公共法律服務機制。編制新片區企業疫情防控合規指引、疫情期間常見法律問題企業合規手冊和企業疫情防控法律法規政策匯編,組織協調相關法律服務機構,加強疫情期間涉企商事法律咨詢和專業服務。對受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企業,協助申請辦理不可抗力相關事實性證明。(責任部門:制度處、金貿處) 國家、上海市有其他支持企業發展相關政策措施的,臨港新片區按照從優不重復的原則遵照執行。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建立工作專班,加快助企紓困政策落地,持續推進經濟社會正常發展。 本政策措施由管委會負責解釋。執行期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底(具體政策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