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獨立執行董事有哪些特點 1、負有積極地履行董事會職能責任或指定的職能責任。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條規定:“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 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二、董事長和總經理的區別是什么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公司的最高領導者。其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范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時才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權。CEO的權力都來源于他,只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CEO等最高權力,他掌握行政權力。 董事長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和監事,因為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雇員,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還帶領企業做出正確的戰略戰策,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務。 總經理傳統意義上是一個公司的最高領導人或該公司的創始人。但實際上,總經理所在的層級,還是會因公司的規模而有所不同。例如在一般的中小企業,總經理通常就是整個組織里職務最高的管理者與負責人。而若是在規模較大的組織里。ㄈ缈鐕髽I),總經理所扮演的角色,通常是旗下某個事業體或分支機構的最高負責人。 以上是玖邀開業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獨立執行董事有哪些特點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