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票一個月能領幾次 每月發票領用量不能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供應量,具體什么時候領發票、每月領幾次、一次領多少,納稅人可以在限額內自己確定。發票不是必須用完之后才可以領,手里有空白發票也可以領新發票,但再次領用的加上手里剩余的,總量不能超過稅務機關核定的持票量。比如:稅務機關核定用票量25份,納稅人可以每次領用10份,也可以領用5份,手里持有5份空白發票,再次領購時最多領20份,總數不超過25份。 發票的開票規定有以下: 一、普通發票的開具 1、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收取款項時,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2、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單位發票專用章。 3、使用計算機開具發票,須經國稅機關批準,并使用國稅機關統一監制的機外發票,并要求開具后的存根聯按順序號裝訂成冊。 4、發票限于領購的單位和個人在本市、縣范圍內使用,跨出市縣范圍的,應當使用經營地的發票。 5、開具發票單位和個人的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時,應相應辦理發票和發票領購簿的變更手續;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繳銷發票領購簿和發票。 6、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向收款方取得發票,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7、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8、發票應在有效期內使用,過期應當作廢。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 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2、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 3、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 4、銷售報關出口的貨物;在境外銷售應稅勞務。 5、將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將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福利。 6、將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7、提供非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項目可以不開具專用發票。 以上是91開業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電子發票一個月能領幾次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